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工作流程的通知-九州现金网

  •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5-039
  • 备注/文号:厦民〔2025〕15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6
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工作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5-11-26 15:48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市殡葬事务中心、市福泽园殡仪馆:

  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即日起将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发放方式在原来的“先缴后补”的基础上,增加“直接减免”,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除对象

  维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9号)确定的免除对象不变。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

  (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9号)规定的各项目免费具体标准按照《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发改价费〔2025〕279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增加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的通知》(厦民〔2024〕137号)规定的项目,即符合免除条件的逝者自火化之日起一年的骨灰寄存费,仍由市福泽园殡仪馆有限公司和各区殡仪服务中心(站)予以免费支持寄存。

  三、办理程序

  “直接减免”和“先缴后补”两种方式并行,由殡葬经办人自主选择。

  (一)“直接减免”方式

  1.信息审核。福泽园殡仪馆在获取逝者基本信息后,立即通过智慧殡葬系统对逝者身份进行审核判别,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条件的,及时主动告知其殡葬经办人。

  2.免除申请。殡葬经办人到福泽园业务服务大厅办理丧事业务时,同步填写《厦门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提交殡葬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非本市户籍的逝者,需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件或出具的《查询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查询结果)》)。福泽园殡仪馆对符合条件的逝者基本殡葬服务费直接予以免除。

  3.费用结算。福泽园殡仪馆每月10日前应将上月免除数据报送至市殡葬事务中心,由市殡葬事务中心复核无误后据实结算,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给福泽园殡仪馆。

  (二)“先缴后补”方式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9号)确定的程序办理。

  四、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至2026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办法的通知》修订后正式实施之日止。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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